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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组建巡察人才库 打造过硬巡察队伍

滨海新区将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完善巡察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巡察组延伸巡察,深入村居查看公示内容。

组建“1+1+5”巡察机构。及时成立和调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组建区委巡察办,作为区委的工作部门,设在区纪委。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设立区委巡察组5个,编制25名。两年来,全区先后有6名副局级干部、5名正处级干部被区委授权担任巡察组组长。

建立巡察人才库。协同区委组织部,组建152人的巡察干部后备人才库,先后从纪检、组织、审计、政法、财税等专业系统抽调225人次,参加区委巡察工作,形成“职业+专业”的巡察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把巡察机构打造成培养锻炼干部的大熔炉。

抓实巡察业务培训。坚持“4+4”模式,即通过巡前集训、巡中实训、专家专训、组内讲训4种方式,着重对党的建设、财务审计、了解谈话、线索研判等4个方面技能,进行针对性培训,推动巡察干部提升综合实战能力。编写《巡察工作规程指引》《巡察工作制度文件汇编》等资料,努力提高巡察干部的监督本领,练就敏锐、深透、准确把握问题要害的能力。

强化巡察干部队伍管理。成立区委巡察机构党支部,每轮巡察期间,在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巡察组干部的考核监督,制定《区委巡察组干部考核暂行办法》《区委巡察组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在每轮巡察结束后,由巡察组及时对抽调干部的工作情况作出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