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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集中反馈常规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情况

近日,西青区委5个巡察组陆续完成了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情况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区委5个巡察组对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民宗办、开发区、区供销社、区土地整理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区人防办、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南站办、李七庄街、大寺镇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巡察结束后,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报告。现将常规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予以公布:

1.区国资委、开发区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用力不足,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二是抓国有企业党建力度不够,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工会会费使用不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

2.区财政局、区供销社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政治意识弱化,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二是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缺乏防控资金风险意识。

3.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民宗办、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服务保障用力不均,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一是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二是思想建设不深入,服务意识不够牢固;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一线少。

4.区审计局、区土整中心创新意识不强,主动担当作为不够。一是思想观念不够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用力不足;二是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出,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要增强政治觉悟,把整改落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实际检验;三是要巩固巡察成果,把巡察成果运用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各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落实“三清单”制度,建立必整必改问题台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的问题认账领责、照单全收,认真反思、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和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走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加快西青城市化进程,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西青而努力奋斗。(西青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