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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天津】“科技+制度”对涉案财物全流程管控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原标题:天津 “科技+制度”对涉案财物全流程管控)

“反腐败不仅涉及‘对人的处理’,也涉及‘对物的处置’,对腐败分子违纪违法所得,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并上缴国库。”前不久,在天津市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培训班上,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就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辅导。

今年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审查调查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作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审查调查工作全流程管控的规定动作,“科技+制度”并举,通过研发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流程图等方式,将涉案财物全流程纳入信息化管理,确保涉案财物安全。

据介绍,该市纪委监委研发的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围绕涉案财物管理的重点环节和风险点,通过实物拍照、条码管理、线上操作的方式,全程记载涉案财物扣押、保管、移交、处置等各个环节,实现财物从进到出有登记、有编号、有影像、有去向。同时,通过细化电子文书表单,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制作《涉案财物接收处理登记表》等12个配套文书模板,细化内容要素、明确报批程序、记载流转情况、固化审批结果,增强涉案财物流转过程中的规范性。

“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是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审查调查证据收集、固定密切相关,也与公民个人合法利益密切相关,通过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涉案财物与管理信息同步,依规依纪依法对涉案财物全程跟踪、动态监督。”天津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保证涉案财物安全,天津市纪委监委依托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专用库房,集中存放、统一保管涉案财物。“将安全门、保险柜、报警装置、温湿度计等设施配备齐全,并实行24小时实时视频监控,双人双锁管理。”天津市纪委监委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该信息系统已在市纪委监委机关使用,并将逐步覆盖至全市16个区和44家派驻纪检监察组。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注重从制度层面进行设计。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定和流程图,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移交、保管、处置全链条管理。实行办案人员与涉案财物保管人员相分离,扣押、保管与监督相分离,明确由审查调查部门负责财物扣押、办公厅负责财物管理、案件审理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流程监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的工作体系,实现“一个系统管流程、一套制度控风险”。(记者 李建彬 通讯员 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