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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天津】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严防“督查一阵风、查完就放松”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原标题:天津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严防“督查一阵风、查完就放松” 找问题真刀真枪 促整改不走过场)

“有的怕得罪人,开展工作畏首畏尾;有的消极懈怠,面对工作任务‘等靠拖’……纪检监察干部有没有担当精神,这绝不是简单的思想问题,背后反映的是党性观念强不强、忠诚履职够不够的政治问题。”日前,天津市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邓修明严肃指出了内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据介绍,该市纪委监委组织的纪检监察系统第三轮内部督查前不久刚刚结束。此轮督查中,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监察组和天津美术学院纪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委纪检监察组和天津音乐学院纪委开展督查。对每个单位开展督查时间为20天。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阅会议记录、组织知识测试、受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案卷档案等方式,重点对遵守政治纪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督查。此轮督查期间,累计开展个别谈话243人次,调阅案卷260卷、资料2300余份,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340份,深入39个单位或处室开展延伸督查,详细了解督查对象2015年以来履职尽责情况,共发现问题226个。

“从督查情况看,我市纪检监察系统也不是清水一潭。督查发现有的单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力不足,学用结合不紧密;有的单位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单位对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清,认为是‘上头’的事,基层‘离得远’‘够不着’;有的单位执纪审查随意性大,政治效果和公信力受影响。”一名参加内部督查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督查结束后,天津市纪委书记专题会和常委会及时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内部督查成果运用:加强问题分类处置,对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迅速移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对需要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及时移交组织部门采取组织措施,凸显立竿见影的震慑效果。

“去年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委着眼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探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督查着重检查是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否真正落实监督责任,大力推进正风肃纪和反腐败工作。去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先后对8个单位开展内部督查,延伸督查87个基层单位,共发现483个问题。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才是检验监督成效的关键。该市纪委监委注重用好督查成果,采取“两级反馈”的模式,原原本本、点名道姓地向被督查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通报和反馈问题,要求和督促有关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内部督查帮助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既规范了工作,还让我们开展监督的底气更足、腰杆更直。”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193件,立案10件,同比增长100%。

针对督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天津市纪委监委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印发情况通报,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推动举一反三、源头治理,促进各单位未巡先改。天津市纪委监委还将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是否到位、成果是否巩固,对督查整改不力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避免“督查一阵风、查完就放松”的情况出现。(记者 李建彬 通讯员 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