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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群团组织政治监督的调研

(原标题: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监督首位——关于做好群团组织政治监督的调研)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群团事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广泛,在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任务中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如何通过派驻监督,精准有力对群团工作开展监督,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政治性,在尊重理解、沟通协调和参与服务中落深、落细、落实“两个责任”,做到不失位、不越位、不错位,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内容。

近期,天津市纪委监委课题组围绕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来,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各级群团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开展群团组织政治监督的实践经验

聚焦落实“两个维护”开展监督。通过参加党组会、列席民主生活会、收集资料、查阅台账、调研座谈等形式,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重要指示精神、执行党中央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群团组织重要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强化一线监督,合理提出纪检监察意见建议,确保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地生根。

聚焦净化政治生态开展监督。从改善群团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入手,把监督民主生活会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方式,坚持会前审核把关、会中较真碰硬、会后跟踪整改,从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以办案为抓手推进政治生态修复,针对群团组织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不良作风,通过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相关案件,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政治生态好转。切实担负起群团组织换届监督责任,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推动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聚焦防范化解政治风险开展监督。围绕群团组织改革发展稳定做好派驻监督工作,以监督工作促进群团组织中心工作开展。对于监督中发现的群团组织基层单位党建弱化、资产长期出租、单位账户出借、国有资产失管等阻碍改革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及时向群团组织党组(党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清理,不断强化群团组织权力运行管理和议事规则,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人事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机制。

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拓宽信访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和监督执纪信息动态管理档案。严肃执纪问责,重点查处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惩群团组织基层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存在的“小官大贪”“微权巨腐”问题,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聚焦发展党内政治文化开展监督。发挥新媒体的政治文化宣教功能,以公众号等新型传播方式,重点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刊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精神、党纪条规解读、典型案例通报等,通过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力度,厚植群团组织政治文化土壤。

当前群团组织政治监督存在的不足

思想认识还有差距。调研发现,有的群团组织在加强政治监督上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一是职责定位不清晰,认为群团组织是一般的社会组织,忽视了群团工作是政治工作的属性和定位,在政治监督上自降标准。二是对监督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群团组织主要是做群众工作的,是基层单位、“清水衙门”,没有开展监督的必要和抓手。三是对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有的群团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只讲业务不讲监督,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自身关系不大,甚至把监督工作当成“软”任务和“虚”工作。

监督基础比较薄弱。群团组织体系庞大,监督范围不仅包括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及其直属联系单位,还包括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具有成员多、资金多、资产多、项目多、活动多等特点。调研发现,群团组织的监督基础工作稍显薄弱,一是监督底数不清,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对群团组织的监督范围明显扩大,监督对象类别显著增加,有的群团组织对监察对象的概念和界限把握不准,上报的监察对象范围不全面、数据不准确,存在监督“盲区”。二是有的群团组织及基层单位因长期疏于管理,政治生态不健康,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现象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三是履职缺位,有的群团组织对自身政治生态和主责主业没有清晰认识,不掌握干部队伍变化和单位经营管理情况,致使下属单位失管失控,变成不受监督的独立王国,最终出现了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

监督质效有待提高。目前派驻机构对群团组织的监督工作主要还是围绕问题线索展开,偏重通过办案带动监督,虽然取得了减存量、遏增量的效果,解决了一些深层次问题,但整体监督效果有待提高。一是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站在监督执纪角度考虑问题多,从推进群团组织改革高度思考问题少。二是对群团组织的规律和特点把握尚不精准,在认定群团组织监察对象范围方面还有不同认识(如下属医疗卫生、教育、传媒、保险等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三是没有把握好聚焦“关键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辩证关系,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全覆盖”的局面尚未完全打开。四是没有摆脱“单纯办案”的思想,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没有同部署同落实,治本功效未能充分发挥。五是政治思维还不够强,把握问题不够精准,实践中区分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和政治范畴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不断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担当

聚焦政治监督首要职责。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牢牢把握监督工作的政治方向,主动融入群团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通过政治监督促进解决群团组织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二是履行政治建设协助职责,围绕群团组织党组(党委)的全面工作思考谋划监督工作,通过参加党组会、列席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委会及相关会议,以及查阅资料、开展调研等形式,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织密监督网络,结合群团组织结构特点,盯紧监督对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查处各级群团组织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四是推进政治监督长效机制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方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政治监督涵养政治生态,激发群团组织改革的内生动力。

精准“把脉”政治生态。一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线索状况、部门考核结果及社会民意测评等信息,动态掌握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如,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查办某群团组织基层单位人员违纪案件中,针对该单位党组织存在的好人主义、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生态报告,得到驻在部门的采纳。二是建立廉政风险“数据库”,认真研究群团组织职责权限、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全面梳理群团组织的项目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围绕“人、权、事”排查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摸清监督底数,厘清监督对象,为实现精准监督打好基础。三是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围绕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评判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导向和“两个维护”执行情况,针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政治问题,及时向群团组织党组(党委)发出监督建议函,化解政治风险隐患。

完善政治监督路径。一是做实日常监督,切实把政治监督的首要性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各方面,在日常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问题线索,抓早抓小、从严惩治。二是抓“关键少数”与管“大多数”相结合,加强对群团组织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牵住政治监督的“牛鼻子”,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打开全系统政治监督工作局面。三是找准政治监督载体,监督必须渗透、融入业务工作,既要结合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职能,关注扶贫济困、解困脱困、大病救助、评先评优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又要结合群团组织的日常经营活动,关注资产外租、工程招投标、大宗商品和服务购买等重大资金项目,通过对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进行监督,使政治监督落到实处。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注重从“树木森林”的角度、从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进行剖析,向群团组织党组(党委)提出意见建议,用足用好办案成果。五是凝聚监督合力,把派驻监督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扩大监督主体、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不仅要加强自上而下的派驻监督,还要通过扩大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实现自下而上的监督,合力推动群团组织政治监督全覆盖,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政治生态现状,精准发现问题,提升监督质效。

(作者 刘光斌 宋冀峰 单位: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