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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监委明确5大类17项监督任务

新华网刊文截图

聚焦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疫情防控、做好患者救治、依法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保障重要物资供应、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坚决查处不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问题……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委印发了2020年监督工作要点,明确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天津市纪委监委针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作出安排部署,明确5大类17项监督任务: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作风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监督工作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以严格监督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完善监督工作格局,形成立体化、多维度、全方位监督体系。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还存在认识不够统一、把握不够精准、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有待加强顶层设计和引导。”天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顾冬梅介绍,“制发年度监督工作要点,明确当前一个时期的监督重点任务和用力方向,坚守‘严’的主基调,把握阶段性特征,一体推进监督制度规定落细落实落到位。”

此前,天津市纪委监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工作意见(试行)》和《天津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试行)》,立足纪检监察工作领域,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行探索实践,以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监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是2020年纪法监督的重中之重。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强化对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方面,天津将建立健全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探索区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用好市、区两级主体责任监管平台,强化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以大数据平台建设为切入点,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分析研判公权力运行中的廉洁风险,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努力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为进一步优化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天津市将深化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落实“四个监督”统筹衔接意见,推动建立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织密监督之网,筑牢防腐之墙。(记者 尹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