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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失守的低保审核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2020年5月,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河北区建昌道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冯绍洪等人失职失责,违规发放困难补助问题。

经查,冯绍洪、建昌道街道原居民科科长朱某以及社区工作科科长何某、副科长王某、九级职员刘某等5人,明知建昌道街道福桥里社区居民王某某家庭不符合条件,仍违规审核通过其低保申请。并且,冯绍洪在收到王某某家庭违规享受低保的反映,查证属实的情况下,仍继续向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导致王某某一家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困难补助共计13.5万余元。

2020年1月,冯绍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4月,朱某、何某、王某、刘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用天津话说,王某某这个人在河北区建昌道街道“有一号”,因为他跟街道的干部们都很熟。

据了解,王某某在建昌道街道周边以他人名义开了一家菜馆,曾经还承揽过建昌道街道各居委会老年配餐中心配送饭菜的业务。不仅如此,2010年以来,王某某长期承揽建昌道街道的工程项目,从围栏整修、路面清整到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都有他的参与。

2010年,因承揽项目,王某某结识了时任建昌道街道城管科副科长朱某,并通过朱某先后结识冯绍洪、何某、王某、刘某。

2011年9月,朱某担任居民科(2012年底更名为社区工作科)科长,该科室负责的其中一项工作就是低保申领的审批。不久之后,王某某找到了他,提出想办低保的想法。王某某在街道承揽的工程项目,大多是通过居民科,因此对于王某某的收入情况,朱某心知肚明。但碍于熟人关系,朱某并没有拒绝他:“你把材料报到居委会吧。”

接到王某某的申请材料后,朱某予以审核,并于同年11月报经分管居民科工作的冯绍洪批准。王某某的这一申请顺利通过。2014年,冯绍洪曾接到王某某家庭违规享受低保的反映,经查情况属实,但仍未予停发。

2016年,何某主持社区工作科工作,王某、刘某分别为该科室干部。他们曾对王某某申领低保情况开展过复核,虽然复核时也有犹疑,但考虑到确实没有书面证据可以证明王某某有收入,碍于情面,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就这样,这份违规低保金畅通无阻地发放了近7年,直到2018年9月,因超过申请时限停发。其间,王某某一家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困难补助共计13.5万余元。

查处经过

2019年初,河北区委巡察组在对全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巡察期间,发现了建昌道街道这一违规发放低保金的问题线索,随即将其移交到河北区纪委监委。该区纪委监委按程序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核。

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从书证收集入手,用了3个多月,梳理了建昌道街道近10年来各项工程项目的合同、资料以及往来款项票据等,从中找到了与王某某之间的联系,并确认了他有事实收入、且金额不小,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事实。

另一路几经辗转找到当时已经搬离河北区的王某某,获得了他与街道几位干部早就熟识,并一直从街道承接项目的关键证词。

在证据面前,建昌道街道5名干部如实交代了自己未能正确履职,有规不依、监督不实,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问题。

朱某表示是碍于熟人关系,拉不下脸面拒绝。

分管有关工作的冯绍洪说:“当时每个月要签批的文件太多,中间有那么多人审,我也没细看,就直接签字了。”当2014年收到王某某违规享受低保问题的反映后,冯绍洪同样碍于熟人关系,对这份违规低保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并未依规予以纠正。

何某、王某、刘某亦是如此。刘某后来还坦言:“当初给他(王某某)办低保的科长朱某和分管副主任冯绍洪还都在任,我提出异议感觉不太好,一念之差便犯下了错误。”

就这样,碍于情面,一份违规的低保申请,在层层审批中畅通无阻。冯绍洪和朱某、何某、王某、刘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五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查处后,河北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建昌道街道党工委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建昌道街道党工委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反思出现问题的根源所在;以案为鉴,开展自查自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救助金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流程,加大审核把关力度,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强化责任担当。(王小明 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