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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8年,市高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市纪委、市委政法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抓手,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推动了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年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底见效

一是认真筹划部署管党治党工作。市高院党组先后27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等精神,研究部署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及反馈意见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整治“四风”、司法巡查、司法作风建设等工作。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对十八大以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管党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孙玉杰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对做好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意见。举办天津法院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专题开设“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课程,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二是健全制度逐级传导压实责任。年初制定《市高院党组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明确了50项具体任务及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班子成员分别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党组书记与院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组成员与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全体党员干警签订了《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过问、指导、检查管党治党工作;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定期报告个人履责情况、听取分管部门管党治党情况报告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部门每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等制度,建立班子成员、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记实手册及工作提示制度,督促和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注重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法院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党建新机制,建立和完善“三会一课”、理论学习、联系基层党组织、党建带群建等制度,制定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逐步形成相互衔接、系统配套的党建制度体系。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党建工作的沟通联系,构建全市法院党的建设“一盘棋”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天津法院“一把手”巡谈工作规定》,2018年以来,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先后到8家中基层法院和高院政治部开展巡谈,全面了解被巡谈单位审判执行及各项工作进展、班子及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有力促进了被巡谈单位建设发展。把市高院各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每半年进行全面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推动了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治建设,践行“两个坚决维护”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院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出台《市高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民生生活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更好地促进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制定《市高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深入开展政治建警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力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的津门政法铁军。

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天津法院党校主阵地作用,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要求,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8期3060余人次,采取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开展集中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后举办全市法院院长培训班、政治部(处)主任培训班、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组织市高院全体处级干部集中轮训,抓实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党务工作者教育,在全市法院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在员额法官、新录用人员、聘用制书记员等教育培训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课、必修课,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扎实实践”征文等活动,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市高院机关“津法党员之声”宣讲队创新运用“互动式、互补式、辩论式、讲演式”宣讲模式,深入全市部分社区街道、乡镇政府、学校、休养所、帮扶村等基层单位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11场,参会党员群众近3500人次,受到高度评价;与新华社视频客户端合作开展网上宣讲互动,浏览量近20万人次,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市高院党组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亲自审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和研讨专题,每次学习都提出明确要求。先后组织13期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鸿忠书记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全市干部学习大讲堂第一期讲话的辅导报告等讲话精神,《政治生态的“七看”“七着力”》等理论文章,以及《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班子成员坚持把学习与党的建设和法院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围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等深入开展体会交流,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增进了学习实效。将部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列席人员扩大到部门负责人,并作为部门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形成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支部和全院党员干警的“三级联动”理论学习机制。

三、注重教育引导,强化担当作为

一是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大兴四个之风”、学习郑德荣等同志先进事迹“三个一”、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等活动,推动党员干警在学与做中掌握思想武器、锤炼坚强党性、培塑责任担当、催生动力活力。将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纳入市高院机关每季度党员理论学习内容,编发相关资料,邀请市纪委、市委党校领导和教授作专题辅导,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组织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推动党纪法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结合召开市高院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干警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以案为戒、担当作为”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全市法院《二○一七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政治纪律有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铁纪强军》和“天津法院清风文化廉政作品展播”专题片,以全市和法院系统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担当意识,坚守公正廉洁司法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委部署,制定《关于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全市法院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以抓实主体责任、抓实“问责风暴”、抓实自查自纠、抓实专项整治、抓实小事小节、抓实正反典型、抓实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切实解决影响全市法院改革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政治站位、问题导向、以上率下,采取问卷调查群策群力、普遍谈心倾听心声、上下对口座谈调研、走访联络开门纳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部门、逐院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建立全系统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大力营造勇担当、真作为的良好环境。积极配合做好市委对市高院党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工作,对巡视组反馈的11个立行立改问题,以及“专项治理推动落实不到位,查找问题不聚焦,揭短亮丑不自觉”“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淡化,在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比较突出”等两方面问题及三点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拿出具体措施,并在全系统同步开展整改工作,全面彻底、不折不扣地抓好每个问题整改落实。

四、持续改进作风,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先后制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进一步查摆整改“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在高院机关开展“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组织高院机关认真自查自纠“四风”问题的新表现,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继续盯紧重要节点纠“四风”,每逢重大节日提前下发廉政通知,发送廉政短信,重申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审务督察作用,先后3次对全市法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及时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制度落实;对高院机关工作作风、办公秩序等进行常态化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曝光屏在全院曝光,促进了队伍作风持续向好。

二是扎实改进司法作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市高院入额院领导参与审判团队办理案件工作规则》,明确《市高院机关院庭长办案参考指标》,定期通报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充分调动和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人民法院在天津投资环境改善中的角色”大讨论活动,创新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出台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实施意见,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等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制定加强民生保障实施意见,妥善审理涉“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各类案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开展清理整治“大棚房”专项活动,确保全市涉“大棚房”问题非法占用农业用地、触及耕地红线的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全力破解执行难,在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巡查中,市高院成为第三方评估样板法院,在联合惩戒、增强执行威慑力方面创造的经验全国领先。

三是狠抓形象力促公正。制定《全市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形象公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的同时,持续深化形象公正,着力整治在立案、诉服、庭审、执行等与人民群众接触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切实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窗口接待服务意识欠缺、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执法办案拖延等行为,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广泛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市高院机关“传承好家风家训、创建文明家庭”主题系列活动,开展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评比表彰“最美女法官”“最美家庭”和“四德”干警,引导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新时代文明家风,助推干警文明守纪,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形象。

五、狠抓纪律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一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2018年1月至11月,市高院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件1784件,处置问题线索115件;全市法院立案查处并给予纪律处分18人。按照市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组织全市法院做好受理及审理涉黑涉恶及扶贫助困领域犯罪案件情况统计报告、本单位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扶贫助困领域犯罪或违纪问题线索统计报告工作。在全市法院开展在职干警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排查及分析统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法院干警任职回避制度落实,防止发生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二是用好司法巡查利器。加强市高院党组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监督指导,制定《2018年司法巡查工作计划》。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先后对和平区、宝坻区、宁河区等3家基层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内容、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专项巡查,着力发现并分别向被巡查法院反馈了领导班子建设、司法队伍建设、司法业务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设,进一步推动了被巡查法院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市高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清单(试行)》,细化了员额法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等三类人员在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上,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情形,制定了针对性防控措施。继续完善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标准体系,先后出台六个体系29个司法标准文件,对审判执行权力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从根本上保证权力正常行使。制定《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在全市法院建立干预司法、过问案件情况定期统计报送制度,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执行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一是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市高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班子成员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出台《天津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三年工作规划(2018—2020)》和《市高院机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制定市高院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试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实施意见(试行)》等,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是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把净化政治生态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围绕“七看”“七着力”,对市高院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深入自查,切实找准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出台《市高院党组关于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坚决铲除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滋生土壤,为建设积极健康、富有生机活力的党内政治文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新时代加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法院文化建设进行顶层安排及系统谋划。开设天津法院高端讲坛、青年法官论坛,提升建成图书馆新馆,帮助党员干警开阔视野、提高品位和专业水准、陶冶情操。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创作唱响天津法院院歌《永恒的信仰》,举办“回顾辉煌成就,讲述奋斗故事”主题宣讲会、天津法院建设成果展,开展“我们一起走过”征文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凝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正能量。天津法院天平艺术团在“唱响新时代、改革再出发”天津首届电视合唱大赛中获得亚军。开设天津高院官方微博、“天津高法”“天津法小团”微信公众号,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新建成的天津法院陈列馆已成为天津法治宣传的“新看点”和法院文化建设的“金名片”。加强政治环境建设,通过法院内网、展牌橱窗、电子大屏幕等,传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新理论和党规法规,形成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舆论导向和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好动议提名、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关口,突出政治标准,坚决做到“首关不过、余关莫论”,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法院干部队伍。2018年以来,市高院晋升员额法官9人,选任法官助理31人,选拔中层领导干部3人,职级晋升103人次,均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了公平、公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今年市高院应报告168人、实报告168人,报告率100%;对拟提拔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等报告情况进行了核实。积极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在上下级法院间挂职锻炼,推动京津冀三地法院干部交流,为培养年轻干部搭建平台。落实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选派优秀法官到高校挂职任教,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回顾一年来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抓基层党建重痕迹轻实效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基层党组织在“从严”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质量效果上还有欠缺;有的干警司法为民观念树得还不够牢固,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诉求还需进一步强化;审判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案件还没有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风建设需要持续深入,个别干警违纪现象还有发生,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以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深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要求,认真抓好本院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机制运行,探索创新责任落实的有效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各责任主体把管党治党工作有机融入到审判执行及法院各项工作中,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切实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一以贯之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抓好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着力提升法院队伍建设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法院队伍。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法官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提升广大司法干警服务大局能力、有效防控风险能力、运用法律政策能力、适应和应用新媒体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素质基础。

五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做好执纪审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干预过问案件报告、任职回避等人民法院廉政制度,继续开展好司法巡查工作,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依法行使。

六是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持续一体净化,充分发挥党组领导和示范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深入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努力实现干警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