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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院党组能够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加强对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教育,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保持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实践活动、大兴“四个之风”主题实践和全市政法系统“政治建警”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头雁示范作用,坚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学,中央、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必学,事关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部署必学。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25次,其中集中研讨9次。中心组成员带头深入分管部门、基层联系点和所在党支部进行党课宣讲,人均讲党课3次以上,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处级干部集中轮训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党章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学习。组织全院党员广泛开展学习,开办“学业务、促管理、提能力”尚能讲堂和理论大讲堂,举办“不忘初心·筑梦青春”青年干警讲诵会,以强化“两个坚决维护”为核心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研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突出教育成果转化。院党组把抓学习教育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中,努力向社会推出合格的检察产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要求,制发《二分院服务保障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严打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突出“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工作重点,积极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件4人,承办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12·04重大专案,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妥善处置“2·10”监管场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得到赵飞同志的批示肯定。加强对刑事诉讼监督,成功办理天津市首件撤销原不起诉决定后,原被不起诉人被法院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的刑事申诉案件。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着力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出色办理“2.16”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案、杨崇勇案等中央专案及三中心暴力伤医案和武警医院暴力伤医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央、市委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二分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受理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案件1934件,强化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中非合作论坛”、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敏感时期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重大部署,研究精准帮扶措施,加大对口帮扶村帮扶力度,对困难户开展支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加大对污染物偷排偷放、走私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案件打击力度,积极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活动,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支持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零的突破。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网络问卷调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修订《二分院贯彻落实<天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意识形态综合分析,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涉检舆情应对处置”流程和“舆情专报”流程,实现舆情应对实时跟踪和留痕管理。积极参与政法网络舆情矩阵建设,保持与主流媒体的密切沟通,争取上级机关的指导和支持,占稳意识形态领域阵地,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和话语权。

(二)构建完备的责任落实体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党组及领导班子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动员部署会,总结部署工作,组织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遵纪保证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充分利用市纪委主体责任监管平台,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具体情况进行全程纪实。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积极履职,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纳入分管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布置检查落实情况。三是抓住党支部书记这个关键。组织制定党支部书记“两个清单”,细化分解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有针对性地举办党支部书记素能提升研修班,邀请专家开展党建理论和实务培训,观摩党建先进示范单位,开拓眼界思路,提升履职能力。认真抓好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责任意识。四是强化督查检查。先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督查4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促进了责任的落实。

(三)推进源头治理,促进干警廉洁从检

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实践好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邀请市纪委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对“四种形态”运用进行专题辅导。制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手册》,对“四种形态”的处理情形、实施程序进行细化、规范化,促进院党组和党支部上下联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今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42人次。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检务公开工作,先后制定完善审查逮捕、刑事申诉、不起诉案件等9个公开审查规范性文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开审查程序规则体系。创新运用“互联网+”,全面梳理24项检察权审批事项上线,促进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化,实现了权力运转留痕。严格落实干警重要事项报告管理规定、干预过问司法案件“三个规定”、机关会务和考勤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开设“廉政回音壁”栏目,在线解答干警廉政方面的疑难问题。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推动部署各支部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纪律教育。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及时转发市委专项治理情况通报及不作为不担当典型案例汇编下发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院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到长泰监狱参观。通过系列活动,发挥教育预防作用,弘扬勤政、廉洁的政治文化。

(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管检治检

始终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坚定地把反对“四风”作为驰而不息的政治行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止11月,共支出“三公”经费2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702元,因公出国费用2.3万元,公车购置运行费用23.4万元)。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法定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我院现有公务用车18辆,使用规范、符合要求。制发《二分院机要文件管理规定》和《进一步规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相关工作的通知》,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闭环式管理和全程化监督。制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加强会场纪律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我院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后,院党组深刻反思剖析,认真查摆党组班子在政治意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结合市院部署开展的深刻汲取王文案件教训,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思想认识,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抓好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全面推进落实。强化督查督办,将各部门工作任务目标、亮点任务目标及党组部署的专项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在综合事务管理系统置顶公示,指派专人跟踪问效。加强督察问责,开展以考勤(日志)、检容风纪、窗口部门履职、遵守办案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不护短、不遮丑,严格实施问责。对督查发现的业管部超期移送案卷的问题及时核查,给予当事干警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批评教育处理,并责成该部门立即整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三是紧盯司法办案各环节狠抓纪律作风。对办案流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每月制发《案件管理工作通报》,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推进案件评查,制定评查办法,扩大评查范围,实现了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全覆盖。加大举报线索审查力度,在评查执法瑕疵问题的同时,查清干警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查明干警是否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深入推进“大兴四个之风”活动,组织“窗口”部门开展“三亮三提三比三评三创”活动,查找在宗旨意识、服务质效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明确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好干部五项标准”,按照“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的要求,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组织程序、严格选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共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4人,完成7名员额检察官按期晋升检察官等级、31人晋升公务员职级、9名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正式任职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坚持原则、执行标准、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切实做到档案“凡提必审”,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洁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考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2人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1人因群众公认度不高,被取消相应资格。

(五)落实为民服务宗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密切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一是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针对司法办案中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应强烈的问题,分析相关案件特点和规律,深入津南区环保局、天津海关缉私局、市公交集团、派驻监狱检察室等单位和部门,就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打击走私犯罪、服务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派驻监狱检察室信息化改造等问题开展调研,听取司法需求,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以定期接访和预约接访相结合,充分听取来访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举措,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检察长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2人次。三是高质量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借鉴“枫桥经验”,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检察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信访与“网、电、视频”相融合的诉求表达渠道。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全国首次跨省市接访。推行来访人需要提交信访材料项目的“一次性告知”和对民事、刑事申诉案件当日即时受理、答复、告知的“一次性办理”制度,更好的服务群众。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群众,主动带案“下访”、“约访”,深入到信访人所在地进行法治服务。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点的建设,10名值班律师已完成82次定期信访接待工作,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平对待,正当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六)强化党内监督,营造清风正气的良好政治生态

研究制定《党内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一体化建设意见》和《开展政治生态回头看评议整改活动方案》,坚决肃清黄兴国、武长顺流毒影响,坚决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对党员干部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上带下,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着力净化政治生态。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约束,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发言”要求,严格执行党组书记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计财、工程项目建设及物资采购工作和党组领导分工向上级报备、重大事项向上级报告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落实到支部的理念,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强化检查指导,督促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期分析、主题党日活动和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充分运用先锋网、党建云平台对支部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纪实管理。完善支部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对象、内容和方式,保证谈心谈话的经常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严格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标准化建设,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和精准指导,着力增强相互批评针对性,坚决纠正讲问题先讲成绩、讲不足先讲优点,态度不鲜明、观点不明确、危害不明说等问题,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班子成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活动,带头为分管部门党员讲党课,在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发挥好示范带头效应,有效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强化监督问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19人次,组织70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核实17人,因漏报瞒报问题分别给予5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深入开展干部学历学位材料真实性对比核查工作,因学历存在问题分别给予4人免职、降职等处理。五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和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及时报告党组会议程,邀请驻市院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党组会进行现场监督。设立纪检监察举报邮箱,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通举报平台,方便群众监督。坚持把查办违纪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听取汇报,注重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落实主体责任“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扭转。一是院党组在工作布局、精力投入和措施保障上还有不足,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管人管案管事管物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的力度不够,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的不牢,依然存在“抓业务是显性业绩,抓党建是隐性业绩”的思想倾向。有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还不够积极,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有的支部落实学习制度还不严格,存在走过场和为完成任务突击学习的现象。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督察方式还较为单一,听取情况介绍、查看相关材料多,深入到干警中间了解实际情况还不普遍。

(二)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具体措施不够有力。一是在抓政治理论学习时,虽然能保证学时和密度,但学习的深度和系统性还有欠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没有学到底、悟到位,运用新思想、新理论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还有差距。二是在推动专项教育活动中,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少,结合实际的意识、创新提高的意识还需加强。三是在领导意识形态工作中,问题导向意识还不够强,在教育引导干部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和错误思潮方面还不够扎实有力,“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现象在部分干警中依然存在。

(三)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彻底,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二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还没有有效运用。我院年初制作印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手册》,促进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但从各部门运用情况看,还存在规定把握不准,不愿得罪人,在谈话中提出希望多,指出问题少的现象。三是对不作为不担当现象的整治问责还不够坚决有力,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个别干警慵懒散拖作风还没有彻底解决。

(四)廉政风险防控还不够全面细致。一是今年虽然开展了一些警示教育,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有了提高,但在风险排查和防范措施方面下的功夫还不够,如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存在盲点,尤其是对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了解不多,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对检察官独立办案模式下如何防范排除外来干扰招法不多,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还够不完善,仅限于“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其他措施较少。三是纪检监察监督与司法办案监督的融合衔接不够紧密,机制还不健全。

(五)服务群众的意识还不够强。一是司法为民观念不够牢固,有时还浮在面上,沉不下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少。二是少数司法办案人员工作不够敬业,学习钻研不够,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现象。三是担当作为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对待群众诉求,尤其是诉求迫切的群众缺乏足够的耐心和热情,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息诉化解有畏难、懈怠的情绪。在把握群众心理、运用群众语言等方面能力仍有欠缺,工作方法简单。

(六)选人用人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对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给检察队伍提出的新问题、新挑战,研究还不充分,应对措施不多,选人用人机制对政治生态的正向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二是机制建设还不完善,知事识人、考准考实的措施还不健全,政治素质考量的标准有待进一步落实落细。三是年轻干部储备不足,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教育、培养锻炼、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还没有步入制度化轨道,梯队建设还缺乏长远规划。

下一步,市检二分院党组将在市委、市院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更严的标准落实党的建设各项任务,把“四个自信”、“四个意识”和“两个坚决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中,落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