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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在哪里?问题清单列了15项

本次集中展开的10个专项治理行动中,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因其聚焦民生,涉及广泛而备受关注。专项整治开列15项重点施治内容,明确了牵头单位,权责范围一目了然。

1. 兜底保障——重点整治在抚恤补助、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供养、残疾人救助、职工重症关爱资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失独家庭帮扶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违规操作、推诿扯皮等问题;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

2. 结对帮扶——重点整治在结对帮扶困难村过程中资金投放沉淀滞留、违规使用,项目安排粗放“漫灌”、收益率低,帮扶对象搞“一刀切”、亲疏有别,帮扶工作未达预期效果造成困难群众满意度较低等问题。

3. 对口支援——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过程中扶智扶志不到位,项目建设滞后,产业帮扶、物资支援流于形式,以及前方工作机构“在前不靠前”,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受到制约,贫困地区摘帽后帮扶工作停滞、松劲懈怠等问题。

4. 住房改造——重点整治在征地拆迁、老旧小区、远年住房、棚户区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过程中,面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对、推诿扯皮,以及在保障性住房申请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应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等问题;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5. 教育发展——重点整治幼儿园学位紧张、教学资源配置不公、教育供给与需求严重失衡,收受家长礼品礼金,以及教育系统存在的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等问题;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

6. 医疗服务——重点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医疗器械采购招投标不规范、收受回扣、收受红包,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弱、120急救体系不健全,以及其他造成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

7. 食药安全——重点整治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审核,行政处罚随意性大,“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食品药品虚假广告屡禁不绝等问题;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8. 惠农政策——重点整治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等国家惠农政策补贴上,虚报冒领、克扣侵占、贪污挪用以及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9. 环境保护、市容管理——重点整治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敷衍应付、措施乏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感紧迫感不强,造成污水排放、“钢铁围城”“园区围城”、垃圾分类治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坚决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

10. 城乡建设——重点整治在改造城市积水片区、改造水汽热管网过程中“翻烧饼”“拉抽屉”,以及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弄虚作假、失信于民等问题。

11. 就业创业——重点整治在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创新创业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过剩产能企业人员安置以及军队退役人员安置、管理、服务、保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违规收费、优亲厚友等问题。

12. 养老服务——重点整治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履职不力、空头承诺、监管失措,造成养老服务薄弱、供给不及时等问题。

13. 交通出行——重点整治出租车服务秩序混乱,拉客、揽客、拒载、议价和无证运营现象频发,以及快速路通行拥堵、重点路段改造滞后、城乡道路建设缓慢等问题。

14.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严肃查处在执行减税降费、土地审批等方面存在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纠治在落实“一制三化”“天津八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效率低下等问题,铁腕整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

15. 数据统计——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问题。(记者 杨寿清 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