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精准施策多措并举 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今年以来,东丽区纪委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用好纪律法律“两把尺子”,坚持精准施策,推进案件审理工作上水平。

增强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聚焦持续净化全区政治生态,将每个案件的审核处理放在东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把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首先看被审查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强不强,在政治和大局上是不是向核心看齐,是不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受贿行贿一起审核、一起处理,集中力量审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从严从快审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按照刑事审判标准审核留置案件。审理工作提前介入,从违反党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三个层面对东丽“留置第一案”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强化证据意识,审慎把控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补充调查意见。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召开案件研判分析会,邀请区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熟悉案情,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联系对接;按程序对被留置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后,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案件审理部门加强与审查调查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沟通协调,主动收集案件内外信息、被审查调查人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党组织评价及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等情况,为精准适用“四种形态”、恰当提出处理意见提供坚实基础。综合运用免职、降职、岗位调整等组织处理措施,务求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标本兼治,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坚持每查处一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到案发单位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组织案发单位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要求主要负责人现场发言,认真反思,查找不足,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的“一堂课”。针对案发单位在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通过以案促教、改、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东丽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