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突出监管重点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滨海新区纪委监委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监管、线索监管、安全监管,不断深化全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制度监管横贯到边。坚持制度先行,区监委组建以后,第一时间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相关程序性文书模板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对93种常用程序文书进行调整、修改、完善,并以文件形式迅即下发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确保开展工作有章可循。同时,遵循“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理念,制定完善《关于执纪审查专题会议暂行规定》《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呈报审批细则》等制度,出台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的办法,编制7类154项程序性模板、16类73项调查措施类模板,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线索监管全程留痕。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跟踪督办,特别是对改革前的217件存量线索,统一编号、定期对账,确保对每一件问题线索的有效管控。定期召开线索排查会议,线索管理各环节均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对扶贫助困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统一处置,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问责和反馈及时到位,增强群众获得感。

安全监管一抓到底。针对审查调查工作实际情况,区纪委监委案管室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的方式,不定期直接深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进行检查督导。制定《执纪审查工作向区委主要领导进行报批、报告的暂行办法》《执纪审查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纪律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办法》等安全配套制度,同时完善硬件设施,加强监督管理,录音录像资料现场封存、当天备份,筑牢安全防线。(滨海新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