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同步推进市区两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日前,天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天津市把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检验,突出人员转隶这个关键,按质按时实施改革步骤,用工作实效展现担当作为。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一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市委担起主体责任,市纪委负起专责,各区党委要坚决把职责扛起来,区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牵头抓总,抓住关键,统筹推进,以更高标准完成好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鸿忠强调。

中央纪委召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李鸿忠先后四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市纪委切实负起专责,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吹响集结号,晒出时间表,绘就施工图,同步推进市区两级改革试点工作。

天津市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建章立制。研究制定《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从程序上、实体上促进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起草《纪委监委机关审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明确审查措施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和使用界限;制定《纪委监委机关与政法机关衔接配合的实施办法》,梳理汇总出13个方面43项具体衔接配合的事项,促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汇总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针对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职务犯罪案件,从犯罪构成要件中细化需调查收集的各类证据及标准;制作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文本,为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引和模板。

突出抓好转隶这个关键环节,全面摸清市区两级纪委和检察机关机构编制、人员现状等底数,形成《天津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方案》《市级检察机关人员转隶工作流程》和《市级检察机关转隶人员资格条件》。目前,正在加快审核拟转隶人员干部人事档案。

为推动区级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市纪委制定了《天津市区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导意见》;召开各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机构负责同志会议,部署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纪委领导同志对口联系16个区,审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研究区级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组成人选等有关事项。

各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涉及机构整合、编制划转、人员转隶、职能变更等各项工作。滨海新区纪委对纪委和检察机关机构数、编制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和平区纪委及时与区检察院沟通对接,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分阶段与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北辰区对《试点实施方案》《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人员转隶工作方案》等反复研讨论证;蓟州区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层层落实到责任人。

“纪委要当好监察体制改革的‘施工队’,强化担当精神,切实负起专责,认真谋划,精细施工,扎实推进,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天津落到实处。”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邓修明说。(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