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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正案获得通过,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确立

3月11日,随着宪法修正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正式确立。这是涉及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改革举措,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供了宪法基础,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此次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专门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实际上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作出了重大调整。宪法明确,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是国家的监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设置监察机关,是从顶层设计上对国家权力进行的重大调整,使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的制度更加完备,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将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网评文章】

深刻领会宪法修改重大意义 筑牢新时代法治建设根基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此次宪法修改,对于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至关重要、影响深远。全社会要广泛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天津市地方海事局 王卓然)


【网评文章】

宪法修正案顺应历史 适应时代、凝聚党心民心

历史定格在11日15时52分。当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时,人民大会堂会场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赞成2958票!”这数字充分体现宪法修改是党心所向、民心所望。未来宪法必将更好发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这次修改,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载入宪法,顺应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大家认为,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对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

宪法修正案的高票通过,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反映了人民的真诚拥护,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天津市西青区残疾人联合会 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