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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可以用公款购买礼品进行慰问吗?

国庆节是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美好时刻,但往往也是违规发放节礼等问题易发多发期。那么,节日期间可以用公款购买礼品进行慰问吗?下面我们请红桥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路坚来为大家解答。

王路坚 红桥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

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的党员、职工、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具体方式,体现了组织的温暖。慰问活动必然需要一定的经费,在这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节日期间,单位按照规定用公款购买一些礼品对困难的党员和群众进行慰问是允许的。但是,决不能把慰问工作变了味,打着慰问的旗号挥霍浪费,变相搞公款消费,变成借机乱发福利的普惠行为,变成只慰问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的变相公款送礼行为,这是党纪所不允许的。否则,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