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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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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纪法微课堂”,今天继续为您解读《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推进清廉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双签字”、考察对象本人廉政承诺等,防止“带病提拔”。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真正做到干净用人、用干净的人。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着力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家访、任前谈话等制度机制,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抓好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监督,促进廉洁用权。

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治理,重点整治“官爷”、“中梗阻”等突出问题,巩固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果,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持纠建并举,大兴好学之风、深入调查研究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强化正向激励和关心关爱。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广泛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使命担当。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正向激励、容错免责、澄清正名、帮扶回访等制度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主动关心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