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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整合派驻监督资源 多方协作凸显集束效应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4月9日,天津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组织对口联系的多个派驻机构协作组召开第一季度工作会议暨派驻市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会议。以协作组为单位定期组织派驻机构学习交流,在该市已成常态。

按照“统筹管理、分片协作”原则,天津市纪委监委去年初将全市56个派驻机构统筹划分为11个协作组。除了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组还开展协同工作指导、联合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等。

“协作组机制有力促进了派驻机构通力合作,有效破解了派驻机构目前不同程度存在的不会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等突出难题。”天津市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齐中波表示,该市还同步健全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强化领导指导和管理服务。

人员少、头绪多、任务重,是派驻机构面对的问题,协作组统筹协调,集中调度人员开展工作,有效发挥了“集束效应”。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统筹第一协作组力量,聚焦市国资委党委和40家市管企业单位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的综合性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结合监督推动落实“以案三促”工作,组织第二协作组深入7个部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指出不足和改进方向,提出净化政治生态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各协作组还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类人才库,合理调配、统筹使用组内派驻干部,发挥协作优势,集中攻坚、协同作战。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从协作组人才库抽调10名案件审理人才,集中对联系单位的部分案件开展交叉评查,进行点评通报,逐一反馈整改,以案件评查推动案件查办、审理水平提升。

“有的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手不足,不能保证案件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人员分开的工作要求。协作组内部审理机制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苏丰说。各协作组探索开展协作审理模式,各派驻机构分别确定1名专职审理人员组成协作审理组,负责审理本协作组内各派驻机构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

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定期召开案例评析培训会,各协作组成员单位不怕揭短,敢于亮丑,“把案子拿出来,把问题亮出来,把差距找出来”,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核心,精准找出各单位在案件审查调查及审理工作中的短板,对案例进行评析,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目的。

“协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了监督合力,增强了监督力量,提高了派驻监督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天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边学文表示。(记者 王小明 通讯员 席兆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