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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范高校派驻机构工作 夯实基础补短板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给予高校监察对象政务处分,程序上应该注意什么?”“对于套取科研经费问题,定性量纪应把握哪些要点?”近日,在天津市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基础性工作提升工程”业务培训班上,参训学员围绕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今年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委以市委第六轮巡视和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回头看”为契机,集中在15家派驻市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开展“基础性工作提升工程”建设,找差距、补短板、强素质。

“市委巡视和内部督查发现,工作质量不高、基础性工作薄弱,是制约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共性问题。”天津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制订了《关于开展派驻市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基础性工作提升工程’建设的工作方案》,从14个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

线索登记不规范,达不到精准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存在泛化倾向;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各派驻市属高校纪检监察组按照工作方案,组成10个小组,扎实开展自查,揭短亮丑、查缺补漏。

据介绍,自查着眼于日常基础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严抓政治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抓规章制度,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严抓案件查办,做到高标准高质量;严抓自身建设,做到打铁自身硬”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逐条分析原因,全面整改、细化措施。

“工程开展以来,我们进一步转变思想、转换角色、转移重心,从过去的‘运动员’转变到‘监督员’上来。”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兴云介绍,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了日常监督重点工作一览表,采取“入、督、谈、谏、研”五种监督方法,对招生招聘、职称评聘、基建工程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

“修改校长办公会议制度,纪检监察组列席校长办公会进行监督。”这是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向学院党委发出的《提示函》中的要求。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运用提示函、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高校党委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提供支持保障。

为解决市属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想干不会干”的问题,天津市纪委监委采取小班授课方式,突出案例教学,把案子拿出来进行讲解,把问题亮出来进行分析,以案助教、以事促教。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培训15次。同时,组织编制派驻机构工作制度汇编,编发高校系统案例解析集,录制系列微视频,作为必学教材。(田腾飞 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