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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帮忙的背后

2019年7月下旬,海南省海口市各区巡察办主任联席会议通报了一起市委巡察发现的典型案例,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以下简称教培院)办公室负责人温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实物福利,违规审批同意下属公款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虚开发票形式套取资金。

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公职人员何以依然顶风作案,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情还得从一张报销票据说起。

2018年5月,海口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教育局党组,工作人员在核查市教育局下属单位市教培院的报销账目时,发现了疑点:“2013年7月,教培院组织外单位9名教师赴长沙参加研讨会,为什么这些教师的差旅费在教培院报销?”

经细致查阅报销票据后,工作人员发现,这9名教师的差旅费竟同时在两个单位分别报销。

在与旅行社负责人、个别参会教师进行谈话后,巡察组将市教培院办公室负责人温某某叫到谈话室。

“请介绍一下2013年7月市教培院组织研讨会的费用报销情况。”工作人员开门见山。

“与往常一样,组织市属学校教师外出培训,一般都委托旅行社安排,并根据参训人员的情况开具发票报销。”

“为什么外单位9名教师的差旅费会在市教培院报销?”

“考虑到这9名教师在本单位报销存在困难,市教培院就帮忙报销了。”温某某说。

“那为什么他们又在本单位报销了?”

“发票是旅行社开具的正规发票,市教培院出于好心帮忙报销,也是按照正规程序来。至于教师们回去是否再次报销,我们也不知道。”温某某说。

“好心”帮忙是温某某给出的解释。当事人的拒不配合,让谈话陷入了僵局。

随后,巡察组到9名教师的原单位调取了此次研讨会的报销发票。经过比对发现,9名教师在本单位报销的发票上均有个人签字,但在温某某经手的发票中却无参会人员签字,只有一张打印的参会人员名单。

在与个别参会教师谈话时,他们提到返程后,只领取了自己回校报销的发票,从未见过其他发票。

随后,调查人员在调取旅行社原始发票对账单时发现,旅行社除了给9名教师开出9张报销发票外,还在温某某的要求下开出1张面值3万多元的发票。

带着旅行社提供的发票,工作人员再次找到了温某某。在证据面前,他最终交待了市教培院通过旅行社重复报销参训人员差旅费3.69万元,用于发放本院教职工考务补助、加班补助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市委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海口市纪委监委处置。2019年1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温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海口市监委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收缴违纪违法所得。(詹君峰 柯景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