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监委成立后执纪监督新模式

“目前,我们已对4件问题线索提出了转办意见,通过基层单位对转办的问题线索初步核实,执纪监督室全程跟踪监督,对‘谈话函询’工作形成了有效补充。”天津市河西区纪委监委第二执纪监督室副主任黄帆说。

面对监委成立后的执纪监督工作,河西区纪委监委探索“1+1>2”工作模式,建立了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审查协作机制。

首先,主动出击。被监督对象单位的政治生态是执纪监督室和派驻纪检组(纪工委)要掌握的“敌情”,这要靠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的“前哨”作用。在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发挥初核、立案职能时,同样发挥执纪监督室指导联系地区的职能,执纪监督室可直接指导参与初核,实现两者相结合。

其次,上下联动。执纪监督室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组(纪工委)的线索处置情况,集中研判问题线索,通过找痛点、通堵点、破难点等方法研判、分析被监督单位当下的政治生态情况,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执纪监督室对举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线索,经研判可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派驻纪检组(纪工委)负责管理的干部,可以及时提出转办意见,由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初步核实”。

最后,全程监督。通过“1+1>2”的工作模式,将举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线索查清、查透,避免一些比较具体的问题线索在“谈话函询”过程中被一笔带过。同时,执纪监督室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可以提高审查调查室的办案质量,进而提高成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