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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3日至7月20日,市委巡视二组对市建委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市机械设备成套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2家单位党组织,并于9月1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委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36项整改任务,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实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委重经济工作轻党建工作倾向明显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规范,存在‘口袋党员’”问题,出台《处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强化“作风建设监督平台”建设,灵活运用“五位一体”监督载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综合运用巡察、督查、专题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入推进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针对发现的“口袋党员”问题,逐人研究处理意见,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深入”问题,修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巡察工作规程指引》,确保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成立督查组,两次深入直属站办、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津单位共70个党支部,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了个别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党费补缴迟缓、“七项重点任务”“六项专项治理”未建台账等问题。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偏软偏轻”问题,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指引》及相关配套制度。组建联合执纪队伍,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从严执纪、违纪必究,坚决杜绝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3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2件,1件正在立案审查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次。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单位自定薪酬滥发奖金”问题,制定事业身份人员绩效工资方案并上报待批,取消全部不合规或依据不足的补贴和福利。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单位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奖金”问题,从严、从快核清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同时,及时下发《关于严防“小金库”问题发生的通知》,并将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涉案单位的财务管理,统一纳入“市建委财务管理系统”,实行痕迹化管理、实时化监控,实现源头治理,堵塞漏洞。

关于行业协会管理混乱突出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行政部门办企业,政事不分、政企不分”问题,印发市建委《所属社会团体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关于加强协会所属企业管理实施清理整合工作的安排》等制度,推进社会团体脱钩、协会会费管理、协会公车管理、违规兼职取酬集中清理等工作。同时,制定《企业清理整合方案》,统筹推进注销、退出、整合各项工作。加强直属站办投资、资产管理,对违规在企业兼职的机关干部进行全部清理,确保政企、政事职责明确、界限清晰。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对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在招投标监管、资金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廉洁风险隐患较多”问题,开发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治理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开展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对查实的问题给予相关单位行政处罚,并在全市通报;持续推动《对2013年以来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检查的方案》落实,建立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围绕政府性投资项目成本控制,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确保程序合规、资金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始终受控。

下一步,市建委党委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