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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2日至7月17日,市委巡视三组对天津科技大学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9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校党委高度重视,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重形式、轻效果,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遇事不担当,监管责任有缺位”问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基层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加强学校工作落实和督查督办工作意见》,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督查,定期印发督查专报。校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责,列入常委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部署落实。班子成员加大对分管领域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力度,落实“一岗双责”。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思想政治教育弱化,立德树人有欠缺”问题,优先配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科学调整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修订在“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意见,对有入党志愿的教职工和学生加强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委‘三转’不力,执纪力度不够大”问题,调整纪委书记分工,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指南》,细化问题线索查办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采用“谈、查、询”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核查各类问题线索。对巡视组转交的4件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已全部办结,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

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研究,不变通、不打折扣。制定党政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专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广泛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建议。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营造利益互惠小圈子、违规提拔干部”问题,修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校内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处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回避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决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党员、党费管理不严”问题,制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回头看”专项工作,依规依纪对违规党员、不合格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置。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

关于违反廉洁纪律,政治生态问题与科研生态问题交织,学术不廉不公问题凸显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细化科研经费预算科目的支出范围。制定《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加强科研经费过程监管。强化问责,给予1人政纪处分,进行告诫约谈和责令检查19人,并责令退回违规报销费用。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科研设备购置管理违规操作”问题,修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加强仪器购置审核和监管力度,规范仪器出借审批程序。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利用科研搞利益输送”问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修订技术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技术合同管理程序。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乱发津贴补贴、公款旅游、公款购买高档烟酒”问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党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8人,并责令退回相应款项。

下一步,校党委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