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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4日至7月19日,市委巡视十一组对天津银行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9月1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天津银行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任务逐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委核心作用缺失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力”问题,党委班子从自身做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讨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创新发展理念树立不牢,行动迟缓”问题,发起设立天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加快投贷联动试点银行准备工作,推进市内营业机构改革,实现网点提质增效。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64件问题线索,已办理和正在办理50件,力争2017年1月底全部完成。

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中心组学习走过场”问题,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做好计划安排,9月份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形同虚设,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具体要求。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全行182名党支部书记集中脱产学习。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干部工作管理办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干部交流轮岗等有关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5项制度。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而不紧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担当不够”问题,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考核重要内容。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新增党支部49个,做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明确党务部门工作职能,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提高党务干部在员工中占比。两次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会,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督导检查40余次,促进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委监督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问题,总行建立巡察组,对所属各分支机构开展巡察。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对119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党内重处分2人,党内轻处分31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86人。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风险意识缺失”问题,狠抓风险管控工作,对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对2016年两起违规案件的2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全行通报。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规发放奖励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在系统排查,对违规发放奖励津贴、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和营销费等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清退违规资金和经费。举一反三,建立费用管理长效机制,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细则》《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建立全行财务集中报账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治理违规费用支出。

关于信贷、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领导干部,签署不干预授信审查审批承诺书,各级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签署不受外部干扰承诺书。制定《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独立性管理办法》。调整营业机构授信审批模式,设立天津地区区域审批中心开展集中审批。进一步明确规范不良资产打包处置范围、操作和审批程序以及不良资产批量转让范围等规定。建立健全逐级审查审批制,全程把控转让风险。

下一步,天津银行党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常抓长,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