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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1日至7月16日,市委巡视一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市粮食局、市信息中心、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5家单位党组织,并于9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委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推进巡视整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凸显,政治领导职能弱化,党的建设薄弱,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有欠缺,抓党的工作意识弱”问题,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委党组抓党建职责、议事规则、选人用人和对直属单位的领导,制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做到重大决策由党组决定、重要事项由党组研究、重点工作由党组部署。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强化全系统“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出台推进强基固本加强基层党建打造战斗堡垒的实施意见,完善基层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抓好党支部活动全程痕迹管理,对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方面存在问题的14个直属单位党组织、11名机关党支部书记追责问责。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直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仍持续不断”问题,认真抓好直属单位有关问题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31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理2人,诫勉谈话1人,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

关于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方面站位不高、思考不深,主动适应、勇于担当意识不强,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我市目前经济领域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多、规律性把握不够准,战略规划制定缺乏创新性和前瞻性”问题,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体现在推动我市发展改革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制定了发展规划改革创新、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创新性思路措施,不断提出有深度有份量的意见建议和改革措施,当好市委市政府决策前的“参谋部”、部署后的“作战部”和面向基层企业群众的“服务部”。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在贯彻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意图,推进改革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调控经济运行等方面工作缺少深度厚度”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落实大战略、大政策、大规划、大改革、大项目,抓好经济运行调控,制定了投资体制改革、医药体制综合改革、加强全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等方面21个文件,坚持抓前期、抓在建、抓载体、抓储备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调控力。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力度,在已现场稽察33个重大项目的基础上,新增21个稽察项目。

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差距较大,“探头”作用发挥不好,“眼睛”不亮,“耳朵”不长,工作有等靠思想,主动作为不够,瞪大眼睛发现问题能力较弱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工作中担当担责精神不足,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问题,对直属单位2013年以来审计报告中发现的21条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整改。组织系统各单位党委纪委深入开展“四风”问题大起底、大清查。对私分课题费、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严肃查处,其中运用“四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1人,工作调整和组织处理4人,党纪政纪处理4人,“一案双查”问责3人,移送司法3人,挽回经济损失142.2万元。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建立重要问题线索书面监督报告制度,细化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延伸监督执纪触角,使每条线索都能得到规范处置。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将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