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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压实责任 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2017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天津市宁河区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林业局、区合作交流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区信访办6个单位的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巡察情况,研究提出处置建议。近日,区委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巡察中发现的6个单位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及有关方面处理。

在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党委(党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不够、不充分,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刻、不系统,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担当作为意识不强,没有完成上级重点工作指标,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二是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实不到位,党建政治引领作用不突出,基层党支部建设薄弱,基层组织生活不严谨,党员学习管理抓而不实,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三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责、首责、全责责任意识有差距,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向基层压力传导不够,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有偿集资等事项管控不严格、不规范,存有廉政风险点。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个单位党组织书记分别代表所在单位对下一步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坚决主动认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逐项研究,举一反三,逐项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