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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检察人员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悉心打造“精细流程” 提升执纪审查质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检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规范线索处置流程,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检察人员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该《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等党纪检纪规定制定,坚持实事求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对反映我院检察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及检察工作纪律等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初核、调查、审理及处理等阶段办案流程、文书制作、办理期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的出台,一是彰显我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二是对监督执纪工作环环设定办理程序,切实解决执纪审查过程中程序不清、效率低下等问题,确保检察权干净、规范运行;三是正确把握执纪导向,构建具有“丽检”特色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对进一步规范、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