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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天津】东丽扎实开展谈话函询工作 隐瞒不报的严肃处理 查证失实的及时澄清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原标题:天津东丽扎实开展谈话函询工作 隐瞒不报的严肃处理 查证失实的及时澄清)

“在王某的函询回复中,他没有如实说明其在海南购买房产等情况,应进行深入核实……”近日,在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委的分析研判会上,一名工作人员对王某的函询回复提出问题。

随后,东丽区纪委监委对王某进行立案审查。经核实,王某存在对函询事项不如实说明,且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故意隐瞒其在海南房产的问题,同时还有其他违纪问题。最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必须让党员干部认识到谈话函询的严肃性、重要性,如果被谈话函询的同志不当回事,不如实说明问题甚至有意隐瞒,就是对组织不忠诚,就是违反党的纪律。”东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这一首要职责,坚持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该区纪委监委区分情形分类处置,避免简单处置。对存在态度不端甚至避而不谈的,予以严肃处理;经谈话函询并查证问题失实的,予以了结并及时作出书面反馈,为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为我澄清问题。”该区某单位一名今年以来两次被区纪委监委函询的领导干部,在收到了结反馈通知书后激动地说。

原来,今年5月,有人反映该名干部决策随意、推诿责任,经函询后未发现上述问题;今年7月,该区纪委监委再次收到举报,反映他干预单位招录工作、对评委打分指手画脚等问题。

“这次招录工作都是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本单位人员全程回避。反映的问题纯属子虚乌有。”再次收到区纪委监委的函询通知书后,该同志难掩内心的不解。

“采用函询方式进行核实,体现了组织对你的信任。希望你如实作出说明,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讲清楚。”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帮助该名干部卸下思想包袱。

在收到函询回复和佐证材料后,东丽区纪委监委认真分析,并要求参与招录工作的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经研判,认为此次招录不存在违纪问题,最终予以了结处理。

“‘谈’的虽是小事,‘防’的可是大错。今后,我们要进一步用好谈话函询这个抓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有效运用谈话函询成果,切实把日常监督‘螺丝’拧紧,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东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媛说。(记者 李建彬 通讯员 孙乃琪 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