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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一周年 | 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截图

(原标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浩

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这一年,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转变。遵规守纪意识不断提升,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担当作为劲头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活力不断提升,纪法衔接质量不断提升,我在自豪的同时,更看到了美好的未来。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组织学习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等一系列专题培训,带动全公司干部职工不断强化规矩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不能触碰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努力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

监察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可以说“监察全覆盖,一个没落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国有企业人员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能把国有企业作为“法外之地”“纪外之地”,不能抱有“国有企业特殊论”这种幻想,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有的自觉向纪检监察干部咨询政策,有的主动报备个人有关事项。前两天,还有一名即将退休的副总到纪委监委咨询退休后再就业相关规定。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让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看到了中央对我们的高度关注,看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大家的担当劲头、拼搏动力不断提升,更注重把个人“小我”的发展融入到国有企业“大我”的发展。

随着党中央系列改革措施出台,释放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活力。尤其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诸多利好,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以放开手脚,从很多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聚焦主责主业。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纪法衔接的质量也越来越高。针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监察对象,国有企业纪委在初步核实后,可及时向相关监察机关移交,由监察机关进行监察调查。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纪委全力配合,共同查清问题,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监督实效必将越发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