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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学群:深化派驻改革 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深化派驻改革 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韩学群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立党和国家治理监督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支撑地位,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出重大制度安排。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需要不断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三项改革,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发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统一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反腐败的能力。

作为派驻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深化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的认识,深化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防止灯下黑。把依规依纪依法体现在各方面、各环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要紧紧围绕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着力加强党对监督体系建设的统一领导,牢牢掌握主导权;着力消除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把所有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着力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络。

为此,一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必须守住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党团结统一。二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两把尺子”,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精准有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标准和要求,贯穿于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的各个环节,确保调查取得的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地用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各种手段,坚决防止泛用、烂用现象,确保政治效应、纪法效应和社会效应均取得好的效果。 三要严格遵守执纪执法各项制度规定,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认真落实《规则》《规定》,严格执行《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和《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强化法纪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经得起检查检验。 四要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权限越来越大,如果从一开始就放松要求,降低标准,监督制约失控,势必造成权力被乱用,甚至出现执纪者违纪、执法者违法情况。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自我严格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诚恳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习惯在制约和监督的环境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从“还需”到“必须”,体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同时强化内部约束管理,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如果发现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