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积极推进从严治部

6月19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盛茂林主持召开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研究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从严治部。

盛茂林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市委下发的两个文件明确界定了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构建起了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更实、标准更高、问责更严。组织部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治部永远在路上,自觉按照文件要求对标对表,做到部务会狠抓从严治部“不松手”,部务会成员狠抓从严治部“不甩手”,驻部纪检组、部机关纪委狠抓从严治部“不缩手”,部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书记狠抓从严治部“齐动手”,真正把从严治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担起来。

盛茂林强调,要将部机关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与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扣好从严治部每一粒扣子。作为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是从严治部第一责任人,要负主责、首责、全责。部务会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共同负责,既抓工作又抓管理抓监督,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改进提高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做出榜样。部机关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第一责任人,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又要履行好领导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干部干净干事、绝不出事。

盛茂林要求,要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部是本职,不抓从严治部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部是渎职”的观念,健全完善责任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标准要求,对矛盾不遮掩,对问题不回避,对自身不迁就,敢于实打实、硬碰硬,切实改进工作。驻部纪检组、部机关纪委要突出前哨之责、阵地之责、护林之责,理直气壮进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严重违纪就立案查处,切实把责任传导到每名党员身上。部务会要大力支持驻部纪检组和部机关纪委的工作,对责任虚化、落实不力以及不敢抓、不敢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