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试行)》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蓟州区纪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试行)》,细化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记实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积极构建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台账化记责三项机制,坚决防止责任虚化空转,确保责任层层加压、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