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0月23日,市纪委召开派驻纪检组组长座谈会,听取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主持会议并讲话。

臧献甫指出,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天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重视,积极主动作为,层层传递压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抓执纪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形成了上下齐动的良好局面。

臧献甫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以落实市委两个文件为抓手,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地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防止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委要牢固树立依纪治党理念,严格依据党章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律教育,加强执纪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积极建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锲而不舍反“四风”改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监督程序过程入手,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各项公开工作,促进权力依法合规、干净透明运行。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完善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素质和能力建设,严把进、管、出三个环节,形成良性循环,建设一支有活力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