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访举报 > 信访工作 > 正文

蓟州区:四措并举加强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方式方法

蓟州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坚持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通过四项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方式方法。今年1-7月份,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共接收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616件次,督促办理14件次,向实名举报人反馈85件次。

准确厘清受理范围。针对监委成立后监察对象和监察内容的变化,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实行首次告知制度,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的正确引导,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严格规范办理流程。研究制定信访举报工作规程,绘制流程图,从信访举报的接收、登记录入、分流转办、办理情况反馈、实名举报答复、督查督办等各环节进行全流程细化、规范,做到工作有标准、操作有指南,增强信访件办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分类实施督查督办。按照信访件来源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对上级交办、督办的要结果件和群众反映强烈以及领导要求督办的举报件实行重点督办督查,由专人负责,一督到底;对转送乡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实行全面督查督办,不定期深入各单位现场查阅记录资料,听取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并要求各承办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最终处置调查结果进行反馈,实行“闭环管理”。

实名办理提质增效。制定实施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督促承办部门优先办理实名举报,加大初核力度,提高实名举报件办理质量;严格实名举报办结时限,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于收到实名举报之日起3个月内,由承办单位将调查结论或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超过3个月未办结的,及时向举报人进行通报并说明情况。若出现反馈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蓟州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