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天津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以健全制度助力扶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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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出击,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抓紧抓实扶贫攻坚工作,督促驻在部门眼睛向内查找问题,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扶贫项目有序推进,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摸清底数,充分掌握财政部门扶贫助困工作基本情况。纪检监察组组织天津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社会保障处、农业处等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天津市纪委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会议精神。通过座谈的形式了解中央和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种类、拨付程序、审核标准,掌握各部门在扶贫助困领域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听取财政部门扶贫协作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督促职能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盯住扶贫资金源头。对截至目前已拨付扶贫资金进行全面审核,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深入调查研究,精确把握财政部门扶贫攻坚工作发力点。在前期听取专项汇报的基础上,由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到驻在部门帮扶的困难村霍各庄镇北堼村和高八村进行实地督导。与帮扶干部座谈,听取帮扶工作情况,到冷库产业帮扶项目和老人日间照料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督导检查财政帮扶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产生效益情况。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部门的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排查梳理了存在的5方面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向职能部门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部门监督职责,保障资金效益、完善制度机制的意见建议书。

健全制度机制,以完善的程序保障财政资金落地到位。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意见建议书,集中学习纪检监察组推荐的《河北省“30条59责”架起扶贫资金管理“高压线”》经验做法及《河北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结合天津市财政部门实际,集中查找在扶贫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在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后,制定出台《天津市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对口支援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前方工作机构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扶贫协作项目和资金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考核监督,着力解决扶贫资金范围不明确、重资金分配疏于后续管理、部门监管职责不清晰等方面问题,切实提高扶贫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