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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建委纪检组: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驻市建委纪检组采取四项措施对系统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每季度纪检组对市建委党委、市人防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促进“两个责任”在市建委、市人防办系统的落实,纪检组坚持定期对市建委党委、市人防办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在今年前三季度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抓党建的系统性还不够;抓支部的深入性不够;抓学习的针对性不够;抓作风的严肃性不够。在落实一岗双责方面:缺乏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性;落实“一岗双责”履职有差距;反腐败源头治理举措不细不实;抓基层党建不够有力。

二是纪检组会同市建委党委对市建委系统市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听取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由市建委党委分管领导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驻建委纪检组长谢德洪从监督执纪问责角度进行评价,提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针对建委系统存在的八个方面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一是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监督触角延伸,加强对二、三级单位监管和境外基层党组织监管;三是加强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各部门与纪检部门建立沟通机制、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加强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五是加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工作;六是加强权力制约、廉政风险管控;七是继续做好基层单位纪委“三转”工作、配齐配强纪委人员力量;八是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和“六大纪律”的学习教育。

三是对领导班子落实“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驻建委纪检组专门向市建委、市人防办班子成员印发通知,大力推行《市建委党委(市人防办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十种方式台账手册制度》,促使领导班子成员不断强化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把好第一道关口。努力形成党委、纪委共同参与“四种形态”、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坚持每季度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情况进行检查。经统计,今年以来,市建委党委、人防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采取10种谈话方式,开展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共计约谈61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3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2人次,警示谈话5人次,告诫约谈1人次,责令检查1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

四是建立职能部门监督联席会议进行监督检查。驻建委纪检组牵头组织建立职能部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市建委党委办公室、巡察办、组织干部处、人事教育处、执法监督处、财务处、建设审计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联席会议通过听取职能部门对建委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及问题反映,由纪检组进行分析研判,向建委党委提出整改建议。纪检组建立联席会议各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分析研判机制、推动落实机制,通过加强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监督、整体联动,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