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4日至7月19日,市委巡视七组对民政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党组织,并于9月1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总揽性要求欠缺思想和行动自觉”问题,编制“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天津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签署《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推动8项业务协同发展;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13类28项改革任务。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班子成员之间欠缺同频共振”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细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思想目标同心同向,行动执行同步同力,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干部队伍关键少数没有管到位、严到份”问题,对照党章党规党纪,采取自查自纠、承诺整改、督导检查、依纪追责措施,严管“关键少数”。全面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取酬等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75名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性不强”问题,坚持思想建党,加强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准则》《条例》,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强化知行合一,落实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五个从严”党建工作举措,加速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步伐。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抓党建工作不实,基层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突出”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等8个党建制度,以制度治党;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规范“三会一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党员对标“四讲四有”开展党性分析,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水平。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查纠“四风”不彻底”问题,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深入基层调研服务;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机关日常办公管理制度,“零容忍”奢侈浪费,减少会议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弛而不息纠“四风”。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闭合全面从严治党“四级递进”责任链条,细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完善履职尽职、问责追责措施,逐级督导职责落实。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系统内多部门违规违纪频发”问题,对基层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四资一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整治资产处置、政府采购和向下属企业转嫁费用问题,规范资金资产管理。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监督执纪力量薄弱,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在机关党委设立纪委,充实基层纪检力量,并加大执纪业务培训;重新梳理全年信访件,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分别给予2名处级干部党内警告、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30件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均已提出明确处置意见。

下一步,市民政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紧紧扭住“关键少数”,把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提升民生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