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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6月2日至7月16日,市委巡视八组对天津音乐学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9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学院党委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不力,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对学院工作疏于全面领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领导班子落实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求有欠缺”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修订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立监督机制。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立德树人’办学方针不力,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弱化,师德建设不到位,思想政治课设置不达标,学科建设边缘化”问题,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加强院系两级中心组学习,充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20件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均已提出明确处置意见,给予组织处理8人。

关于基层党建薄弱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配备不齐不强”问题,建立处级领导班子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格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育培训管理。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费收缴使用存在问题”,重新核算2008年4月以来党费缴纳情况,完成补缴工作。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开展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缺失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党员发展程序和入党材料的监督检查,对各环节工作严格审核把关。

关于管党治党不严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委监督执纪软弱宽松,廉政教育缺失”问题,党委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针对12个廉政风险点,强化过程监管。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不规范,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问题,制定人才引进及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任职回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有关制度规定,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3对干部,给予免职或进行交流调整。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一是制定工会经费收支办法以及教材采购、公务接待、出国(境)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三公”经费及其他费用支出。对公款旅游的问题线索正在查处中。二是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管理,严禁乱发津贴补贴,清退违规发放的费用16.8万元。

关于在自主招生上风险防控缺失,违纪违规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完善本科自主招生各个环节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招生考试系列管理规定13项,建立外聘评委专家库,推进试题库建设,完善考评、保密和监管机制,全面停止外地考点招生。二是签订廉政责任书,人防机防相结合,确保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纪委突出对招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督查。

关于对资金、资产等重点领域监控不力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资金长期挂账问题突出”问题,对暂付款进行有效清理,强化财务管理。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资产账实不符,盘亏损失,存在廉洁风险”问题,制定固定资产处置、办公耗材管理等制度,加强关键环节监控,推进资产清查“回头看”工作。

下一步,学院党委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注重源头防治,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不反弹、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