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 2016年9月7日至10月22日,市委巡视八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并于12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包括96条措施和5个专项整治的整改方案,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群团改革方向不明确,‘机关化、行政化、娱乐化、贵族化’现象仍然存在”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党员干部围绕工会改革献计献策,按照贯彻一条主线、实施“三减三补”、“三改三转”、“两加强”总体思路,制定了《天津市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天津市总工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现正按照市委批复要求组织实施。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政治责任感不强,履职意识弱,职工活动阵地失守,普惠工作不到位”问题,突出政治属性,细化量化目标和内容,围绕去“四化”增“三性”强“三力”,制定市总工会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改革创新意见。正在筹建“津工服务网”,落实今年全市20项民心工程中工会组织承担的任务,增发会员卡30万张,全市累计发放会员卡200万张,进一步普惠广大职工;对所出租的11处已到期阵地,全部收回、不再续租,没有出租的一律不予对外出租,一时无法收回的研究采用购买服务惠及职工的方法,强化职工阵地的功能。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站位意识不强,缺乏动真碰硬精神”问题,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巡视组转交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8人。

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党的隶属关系不顺,‘挂牌’、兼职书记多,难以履行管党之责,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问题,建立机关党委统一领导基层党组织的体制,选好配强专职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落实管党之责,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对“挂牌”、兼职书记全部整改。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长期不交流,违规兼职依然存在,未经批准自行调整内设机构”问题,结合市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对长期在同一部门工作的干部,实行交流或轮岗,共有61名干部实现了跨部门交流,轮岗比例达到78%。将制定出台《天津市总工会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规定》,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问题,正在组建市总工会党组巡察办和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压实“两个责任”,严格监督执纪,使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缺乏严纠‘四风’的担当精神,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突出”问题,制定《市总工会所属单位开展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彻底清查超发的津贴补贴及工资福利,目前已清退94.95万元,并严肃问责。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责任意识弱化,工会经费管理缺失,工程违规招投标、违规出借账户、违规投资等问题频发”问题,采取联查、互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财务、资产的有效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一经查实,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下一步,市总工会党组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推动天津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的新作为彰显整改工作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