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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7日至10月24日,市委巡视八组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以下简称市供销总社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供销总社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牵头推动巡视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偏差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为农服务’宗旨落实不到位,推动区县社‘为农服务’载体建设用力不足。直属企业“散小弱”,缺乏市场竞争力”问题,加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顶层设计,制定《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按照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提升为农服务载体功能。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统一起来,全面推进直属企业整合重组。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重大问题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问题,重新修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重大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制定《财务总监实行委派制管理办法》,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的管理。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政治规矩意识弱,政绩观有偏差”问题,修订《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管考核,修订完善《重点项目投资立项及招投标程序管理规定》,严格项目管理。

关于党的建设有缺失,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抓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树立不牢固,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问题,成立市供销总社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落实党建责任。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建设不力”问题,明确相关企业党建工作归属管理,加强直属企业领导班子配备工作,选派干部充实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直属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员教育管理有缺失,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淡薄”问题,加强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推动系统开展党建知识学习。组织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抓好整改和督导检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党费收缴管理。

关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纪委履职意识不强”问题,成立市供销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系统梳理职责清单,提出具体工作举措。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八种方式,加强执纪问责,加强纪检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做到工作全覆盖,自觉接受监督。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修订《市供销总社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款消费管理,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收回无依据发放的目标工资120万元,涉及欠缴个人所得税事宜目前正在办理中。抓好廉政风险防范,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反弹。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经营决策及运行管理过程中违规问题严重,社有资产监管严重缺失,在大额资金使用、资金担保等方面违规问题频发。一些领导干部被民营企业围猎,涉嫌利益输送”问题,制定《市供销总社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供销总社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议事决策程序;修订完善《社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严防社有资产流失。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0件问题线索,目前初核9件,立案1件,给予5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1人、系统内通报批评1人。

下一步,市供销总社党委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持续用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