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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市委巡视十一组对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以下简称市地矿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1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地矿局党委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委担当意识缺失,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不力,对‘事企分开’改革议而不决、被动等待”问题,成立了深化地勘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调研,提出改革思路。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三重一大’决策中党委职责缺失”问题,修订《党委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对局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把控全局能力弱,对上缺乏沟通,对下监管不力”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参与行业交流,修订《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局属单位人、财、物的管理。

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作用虚化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经营、轻党建’问题突出”问题,制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办法》,加大党建考核责任权重。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抓思想政治工作不实,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问题,修订两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为27个党支部统一印制《支部工作手册》,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检查。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织建设虚化,设置不规范、活动不经常”问题,换届改选5个党支部,13个党支部委员重新分工,规范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进行再次“回头看”,制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有关规定》,因预备党员超期未转正,责成3个单位(部门)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1人。五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制定《局管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和干部交流轮岗计划,因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偏松偏软”问题,制定《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监督责任虚化、执纪问责不力”问题,成立监察处,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坚持纪检工作例会,修订《监督执纪谈心谈话办法》《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四风’问题频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购物卡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取消了机关人员值班补贴和机关司机公里数补贴,对违规发放购物卡的相关责任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4人;制定《机关采购及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法》,因基层单位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对6家单位工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四资一项目’监管缺失,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问题,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落实市地矿局《关于做好资质证照年检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13件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立案审查1件,对2人诫勉谈话、14人批评教育。

下一步,市地矿局党委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稳步推进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地质技术优势,为美丽天津建设贡献力量。,问责32人,其中,给予4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组织调整,诫勉谈话6人,警示谈话2人,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6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3人,批评教育9人。

下一步,华勘局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华勘发展改革各项事业不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