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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7日至10月21日,市委巡视十四组对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以下简称市教科院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教科院党委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的领导缺失,党委核心作用未能发挥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领导班子对‘科研院所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认识有偏差”问题,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制度体系。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圈子文化,削弱了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制约了教科院的发展”问题,开展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专项整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和完善培训工程、课题管理、专项经费、职称评定等制度。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对教科院发展缺乏顶层设计,创新意识不强”问题,抓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一个中心、四个服务”发展方针,制定教科院“十三五”发展规划。

关于党建工作薄弱,党务工作边缘化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重科研,轻党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开展不力,教育活动‘走过场’”问题,制定党支部工作细则,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制定培训方案,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增设管理岗位,加强对退休党支部和退休党员的管理;组织专题测试,突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存在违规问题,后备干部缺乏,中层领导干部老化问题突出”问题,落实党管干部责任,严格干部选拔标准,强化干部工作程序;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适时开展中层干部换届聘任。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缺位、监督责任偏松偏软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缺乏担当精神”问题,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线索处置不当”问题,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机制;指导各部门细化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在初核工作中的言证材料佐证,对重点问题线索、来信来访工作加强痕迹管理。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和津贴补贴、兼职取酬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清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37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1名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清退违规兼职取酬、公款旅游等钱款2.07万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四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规出租办公用房,挪用专项经费发放绩效工资,课题经费监管失察,廉政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沟通租户限期搬出,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彻底解决出租办公用房问题;对挪用专款核查准确后,提出弥补亏空的切实有效方案;清退不当发放的劳务费、加班费8.21万元,追回用不当票据报销现金22万余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6人,初核后进入立案程序1人。完善培训工程管理制度和课题经费管理制度,加强报销程序的监管力度。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6件问题线索全部完成初核,其中1件进入立案程序,将依规依纪进一步处置。

下一步,市教科院党委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