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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完善贯通融合机制 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巡视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工作要求,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和平区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贯通。

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及时高效。研究制定《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分工》。为进一步做到思想贯通、责任贯通,本区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对《工作分工》逐条解读,讲深讲透制定出台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完整梳理巡前、巡中、巡后协作配合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监督职责,将“多股绳子”拧成“一股绳子”,发挥“粗绳子”的力量,促进“四个监督”实现最大化效应。

机制上不断完善,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情况通报、人员协作、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成果运用协作、巡察整改监督五个工作机制,明确十四项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分工负责、贯通衔接、协同配合、统筹联动的工作格局。巡察组注重发现问题,监督检查部门注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派驻(出)部门注重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效衔接,既使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监督到位,又有利于发挥监督最大效应,把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抓在经常、抓在日常。“四驾马车”齐头并进,紧握重拳,“砸实”巡察整改。

实施上加强总结,注重积累经验。自实施《工作分工》以来,区委巡察办作为统筹协调部门,在实践中不断加强探索、在工作成效上不断总结,先后召开2次主任办公会议,仔细推敲工作操作流程,细化责任分工,总结经验不足,不断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各有关部门以及区委各巡察组的沟通,全程指导,充分发挥协调职能。自《工作分工》印发以来,本区成立联合检查组对23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评价,区委巡察组、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列席14个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区委巡察办汇总整改报告联审反馈意见165条,落细落实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跟踪督办扭住问题不放,形成闭环监督,全面发挥协同监督作用、提升整改实效。(和平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黄歆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