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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四举措”持续强化理论学习

近日,天津市纪委市监委下发《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通知》后,天津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及时制定学习计划,专题印发《学习通知》,就学习的具体形式措施做出了具体安排,确保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积极组织开展晨读学习活动。各纪检监察部门利用早点名时间积极组织开展晨读学习活动,以处室领导领读、具体问题讲解的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将学习过程落在纸上、留在心中,切实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要义的理解。

结合实际开展集中讨论。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召开一次座谈讨论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人人发言交流,谈体会、谈心得,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秀学风,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

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在公安网专题开设学习专栏,组织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前提下,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择优予以刊发交流,切实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各单位充分利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民警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报道纪检监察部门学习活动的实际举措和良好风貌,在全系统内部努力营造学理论、用理论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局纪检监察系统共开展专题学习培训会189场次,座谈讨论交流126场次、撰写报送学习体会200余篇,为做好今年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