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教育 > 警钟长鸣 > 史海钩沉 > 正文

春秋巨贪羊舌鲋:古代贪官的“开山鼻祖”

作为“贪官始祖”,羊舌鲋具备了贪官们所具有的一切特征:贪权、贪财、贪色、奸佞霸道、知法犯法。

说起叔向,没有几个不知道的,要说他的弟弟羊舌鲋,就没有几个人知道了。这个字叔鱼的晋国贵族,的确没有大的作为,但虽然他只代理过司马和理官,却是有史籍记载以来第一个大贪官,不仅如此,他还在中国贪腐史上创造了三项第一的“奇迹”,让这个无名之辈终于榜上有名。

当然说他是史籍第一贪,并不是说他是史上第一贪,我们知道,随着五帝时代的结束和夏王朝的诞生,以及帝位禅让制度的消失,特别是私有制时代的到来,贪腐现象就随之而来了。之所以我们难以查到以前的贪官,是因为很多典籍都被烧掉了或者散失了,所以羊舌鲋这只“苍蝇”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史籍中的第一头“大老虎”。

早在《夏书》中就有“昏、墨、贼,杀”的记载了,只可惜这篇《夏书》已遭秦火焚烧,与之有关的“贪墨”案例就无从谈起了,我常常想,要不是司马迁在《史记》、左丘明在《左传》中说到《夏书》,人们还以为我国上古时代没有贪官,都清清白白哩。

先有贪腐,后有惩治贪腐的刑罚,这符合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所谓“昏、墨、贼”,皆为罪名,“杀”才是刑罚。也就是说,在这个惩治“昏、墨、贼”的刑罚出台以前,就有贪腐之事产生了,这应该是毋庸置疑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墨”,就是贪腐,它已不同于虞舜时期“墨、劓、刖、宫、大辟”之五刑中的“墨”,五刑中的“墨”是刑罚,《夏书》“昏、墨、贼,杀”中的“墨”是罪名,就是今天的贪贿。这一点,我们从左丘明对“墨”的解释“贪以败官为墨”中,已经能非常清楚地看得出来,“墨”就是今天的贪墨、贪污。

闲话少说,回头再看看羊舌鲋叔鱼,这个被哥哥叔向以“举贤不避亲”推荐的“摄(代理)司马”、“摄(代理)理”,没有哥哥想象的那么争气,没多久就被杀了,而杀他的原因正是他的贪赃枉法。这让当哥哥的“举贤不避亲”没有传为佳话,倒成了“举亲而不贤”的遗憾,让用错人带来的教训风风火火地流传了千古。

据《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七月丙寅,(晋国)治兵于邾南,羊舌鲋摄司马,遂合诸侯于平丘。”晋国这次陈兵,本来是向其他小诸侯国显示一下自己的实力,是一次外交上的取向。没想到的是,羊舌鲋会借这个机会索贿,纵容军中小卒在卫国境内闹事。于是,“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羹,与一箧锦……”

面对卫国使者送来的礼物,哥哥叔向好生为难。要知道境外军演的用意,是要慑服诸侯,如今弟弟叔鱼竟驱纵部下骚扰邻国百姓,搞不好会传出晋国暴虐的恶名,影响晋国的外交形象,于是决定将弟弟叔鱼推出,让卫国明白叔鱼的恶行不代表晋国,只属于叔鱼的个人行为。“叔向受羹反锦,曰:‘晋有羊舌鲋者,渎货无厌,亦将及矣’”。接到一箧锦的叔鱼没等卫国派去的使臣退出堂上,就令手下士卒停止了恶行,“未退,而禁之”。叔鱼的贪心让卫国一目了然。

叔鱼这个新上任的代理官,此次索贿受贿,创出了中国自《夏书》定贪墨罪以来,进入史料的第一个案例,也算是青史留名了。人家说,贪得无厌,这话一点也不假。如果此次之后叔鱼收手,就不会再创两个史上第一,更不会为财色而丢了区区小命了。紧接着的昭公十四年,叔鱼就再接再厉,一举夺下了执法者受贿和色情受贿两个史上第一,成了后世执法者受贿和色情受贿的祖师爷。

据《左传·昭公十四年》记载:“晋邢侯与雍子争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一个旧案,人家首席法官士景伯不在家,让你代理两天,你竟徇私枉法,让本来有罪的雍子逍遥法外,而治了本来没有罪的邢侯,没想到人家邢侯也不是好惹的,在朝堂之上不但杀了雍子,还手起刀落,让叔鱼也身首异处,也让哥哥叔向那句“亦将及矣”的断言一语成谶。

叔鱼的徇私枉法当然不是无缘无故的,原来自知有罪的雍子不惜牺牲自己的女儿进行色诱,对代理法官叔鱼使用了美人计,让叔鱼见色忘义,枉法断案,最终酿成了这场惨剧。“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

人虽然死了,这事也不能就这样算了,叔鱼是你这个哥哥叔向推荐的,你看看这事咋办吧。“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叔鱼在死后被“追认为”贪官,与行贿者和杀人者一同曝尸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