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内容提要

(原标题:治庸治懒治无为 干事创业促发展──《和平区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内容提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化专项治理成果,以治庸治懒的疾风厉势向不作为不担当宣战,和平区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不作为不担当的各种老问题和新表现,坚持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齐抓共管,与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与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补短板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在巩固拓展深化上下功夫,对“占着位子、顶着帽子、混着日子、摆着样子”的“堂上木偶”来一场“问责风暴”,激发党员干部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为“品质和平”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重点

紧紧围绕保障中央和市、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治理的铁腕重拳始终对准削弱党的建设、阻碍改革发展稳定、影响民计民生等突出问题。

(一)党的建设弱化,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力度不够,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肃清黄兴国和李金亮、石季壮、姚增顺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不深入不彻底,整治圈子文化、好人主义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抓班子带队伍宽松软,选人用人风气不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问题比较突出。

(三)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推动工作形式化、表面化、口号化,执行政策简单僵化、不切实际,弄虚作假、政绩观扭曲。

(五)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落实“天津八条”、“和平二十条”措施不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不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效果不明显。

(六)群众意识淡漠,实施民心工程不扎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完善社会公共服务、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的任务落实不到位,为群众办事“腾挪闪避绕”,群众不满意。

(七)开展扶贫助困工作敷衍应付,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态度不坚决、措施不果断,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成效不明显。

(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旗帜不鲜明、组织不得力、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未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十)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10个方面重点内容,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谋划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制定具体工作任务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查找出的问题该纠正的立即纠正,该整改的马上整改,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问责的从严问责。

(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负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抓“主官”,紧盯党委(党组)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对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既问直接责任,也问领导责任;对开展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追究领导责任;长时间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零问责”,但被上级部门发现问题的,从严从重追究“一把手”和有关领导责任。及时对受到问责的党委(党组)和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曝光。通过疾风厉势问责,倒逼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敢于斗争、敢于碰硬、敢于揭丑,使“问责风暴”不留死角、不留余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护林员”“清道夫”职责,进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练就能担当、勇担当的铁肩膀和宽肩膀。

(三)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身边案例警示教育等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记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起“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的理念,做到本职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真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对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坚决处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

(四)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把调研摸底作为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基础,对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确保有的放矢开展治理。及时公开举报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将审计、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健全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内容,深入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总移送区纪委。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督查领导重视、谋划部署、组织落实、问题查处、典型曝光、实际效果等情况。与职能部门专项监管结合起来,发挥专业优势,增强督查实效。强化“倒查追责”,通过明察暗访、督查督办,从发现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倒查上级领导推动专项治理不力、不敢担当责任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重点问题线索督办,设立台账、及时跟踪、销号管理。纪检监察组织、组织部门和督查部门要对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单位,组织多轮次、滚动式督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经常性开展查访,发现典型问题及时曝光。

(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深挖问题线索,对群众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重大典型案件、市区重点工作、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每一件问题线索都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坚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碌无为的,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坚决作出“下”或“转”的处理。充分运用通报、诫勉、组织处理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各种问责方式,突出严肃认真、强化刚性执行、形成威慑之效,切实以问责逼促责任落实,让不干事、不作为的人没有立足之地、容身之位。

(七)抓实舆论宣传“主阵地”。充分运用《今日和平》、清风和平、和平有线电视等主流媒体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的及时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震慑效果。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多层面、多角度组织评论、访谈,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本质,同时及时报道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充分展示专项治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反映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评价和充分肯定,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宣传报道敢作为、敢担当的先进事迹,推广开展专项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区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环境。

(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开展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立行立改、建立台账,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松手、落实不到位不罢休。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要深入分析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检查经常化和制度化,形成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长效机制。

(九)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意见(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制度为干部担当作为、竞进创新保驾护航。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监督问责机制,不简单以票取人,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小为者不能大位、平者不能“要”位;科学界错、提前防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既为敢干者卸下包袱,又能兜住底线;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为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加强对受问责干部的后续管理,防止“一问了之”,大力营造干事创业强大气场。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的领导。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编委办、区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二)充分发挥职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及时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组织部门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只廉不勤、无能力、无业绩的真“下”真“转”,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正反典型宣传力度,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标本兼治的氛围;督查部门要围绕中央和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督查重点,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扶贫助困、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中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

(三)加大考核力度。将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将专项治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内容,考核成绩优秀的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予以约谈。(四)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通任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工作措施务实有效,确保专项治理高质量、高标准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