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传递作风整治高压信号

天津市东丽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周志彪收受执法对象“好处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华明街道赤土村村委会副主任魏建发工作失职失责受到政务处分。今年5月,东丽区通报了2起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典型案例。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东丽区紧盯各种老问题和新表现,将专项治理与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助困领域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疾风厉势向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开刀问斩”,形成有力震慑。

“作为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竟然收受执法对象‘好处费’,虽然钱数不多,但性质恶劣,是典型顶风违纪行为,我们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东丽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说。

经查,去年9月,东丽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周志彪在街道组织清理违法建设工作中,收受东丽湖华侨城善水苑业主叶某某请托帮忙钱款4000元,作为协调其违法搭建“阳光房”不被拆除的“好处费”。身为街道执法人员私自收取“好处费”,造成街道拆违工作推进缓慢。今年3月,周志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并退还违纪违法所得。

“我以为这事不大,不会有人发现,也存在侥幸心理,没想到区纪委监委工作力度这样大,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党规,今后要引以为戒,遵规守纪,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受到严肃处理后,周志彪深刻地反思道。

“我们就是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往深里抓、实里做,周志彪的问题比较严重,华明街道赤土村村委会副主任魏建发的问题也很典型。”东丽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

经查,去年6月,华明街道赤土村村委会副主任魏建发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私自将加盖公章的空白鱼池承包合同给予该村村民储某某。魏建发在明知村民储某某父亲已去世的情况下,仍以储某某父亲名义签订鱼池承包合同。同时,作为主管该村农业的负责人,魏建发对该村鱼池内长期倾倒工程泥浆问题失察,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今年2月,魏建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不作为不担当绝不仅是作风问题、能力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党性问题、官德问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战斗精神重拳整治。要把专项治理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一刻也不放松,通过持续整治,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不作为不担当这一顽瘴痼疾。”东丽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强调。(东丽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