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16个区和30个市级单位党组织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

从8月21日召开的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我市将对16个区和30个市级单位党组织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

经天津市委批准,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将对滨海新区、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等16个区,市委教育工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天津海事法院党组、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党组、市商务委党组、市教委党组、市科委党委、市公安局党委、市民政局党组、市司法局党委、市财政局党组、市人力社保局党组、市规划局党组、市国土房管局党委、市建委党委、市环保局党组、市市容园林委党组、市农委党委、市水务局党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党委、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市市场监管委党委、市国资委党委、市体育局党委、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市金融局党委等30个市级单位党组织,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

此次专项巡视的重点是,检查各级党组织落实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主体责任情况,看态度是否严肃认真、举措是否务实具体、效果是否突出。将突出重点、精准监督,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方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管党治党方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谋划天津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方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将坚持巡视巡察一体推进,坚持“以巡视带巡察,以巡察助巡视”,开展“同步巡”“协作巡”“接力巡”,切实在协作配合上互助互促、在成果运用上共通共享、在各自工作上接续接力。(记者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