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9月7日至10月21日,市委巡视四组对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党委(以下简称市农委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一并巡视了市林业局、市种植业中心、市渔业中心、市农机中心、市畜牧业中心5家单位党组织,并于12月2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农委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定政治站位,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抓好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党委核心作用不强,缺乏担当精神,总揽全局不够有力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贯彻中央‘三农’政策和市委部署要求不够到位”问题,市农委党委进一步优化农村改革顶层设计,起草《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意见》《2017年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推动力度和资金整合力度;制定《市农委党委工作规则》,强化党的领导;起草《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落实大部制改革不坚决”问题,采取专项行动,确定了合理划分农委机关和各局办事权、建立健全运行监管机制、分步落实统一管理等三个步骤推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好人主义”问题,市农委党委深刻检查,形成书面检查呈送市委、市政府。认真反思,建章立制,研究起草《市农委党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施细则》。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反对好人主义问题大讨论。

关于党建工作摆位不高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得不实”问题,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进行测试检查,并通报结果。对下属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样问题,开展“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常态化;严肃责任追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农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备案、联述联评联考等制度。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在各局办设立党务工作部门,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配齐配强基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农业系统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的意见》《联系点制度》。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员管理存在疏漏”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业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的意见》。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逐级建立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力问题,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给予14名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对7名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对种植业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和林业局、种植业中心、渔业中心三个单位纪委书记进行问责调查,清退违规发放奖金补贴537万元。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领域疏于监管”问题,研究制定《农业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建立“三清单、两报告、一评议”制度。启动对种植业中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调查。设立机关纪委,单独设立各局办纪委书记,并配齐配强纪检干部。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挪用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修订完善相关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退还挤占挪用专项资金995.5万元。同时,对巡视组转交的21件问题线索,办结19件,正在调查处理1件,暂存1件,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下一步,市农委党委将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坚定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对照市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