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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三强化”推动基层党委(党组)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宝坻区“三强化”推动基层党委(党组)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强化逐级约谈。对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苗头性问题的单位或党员干部,由区纪委和相关单位党委(党组)逐级进行约谈提醒。截至目前,区纪委班子成员已约谈16名街镇委局党组织主要领导,区教育局、卫生局等26个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对所属128名党员干部落实了约谈整改。

强化逐月核查。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核查制度”,要求全区121个处级单位党组织逐月对受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访举报线索和相关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并上报区纪委,累计对24名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立案处理。

强化逐案倒查。对所查办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照《天津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