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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提醒 廉洁过“双节”

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坚持“以监督促监管”,采取“多级联动”监督检查方式,充分发挥校党委全面监督、派驻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监督体系的优势开展监督。

节前,该组结合通报身边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及时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驻在高校党委担起领导责任、示范责任和监管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还分别对基层党委书记和二级学院纪委书记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明确二级学院纪委的工作职责,督促驻在高校教师工作部下发提醒函,与教师工作部以定点走访、查阅资料、反向验证等方式,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实地检查工作,通过延长二级学院纪委和相关职能处室监督的工作“手臂”,延伸监督触角,确保“双节”廉洁纪律的相关提示提醒“水流到头”。

中秋、国庆期间,该组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聚焦“四风”问题,以及中秋国庆期间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新要求和杜绝餐饮浪费等工作落实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高校假期值班值守、公车管理使用、财务报销、后勤供餐和物资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示提醒,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持续擦亮驻在高校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驻天津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丨责任编辑 黄歆蕊)